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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群众:好消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居民们友们注意啦
便民利民
我省再出“大利器”
11月8日起
首次居民身份证申办
实现与15省“跨省通办”
首次办证
江西与15个省实现跨省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根据公安部关于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去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闽赣”跨省通办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11月8日起,江西省与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重庆、贵州、云南、广西、浙江、甘肃、河南、辽宁、四川15个省(市、区)开通首次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这些省份的户籍居民
可以直接向居住地就近的
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窗口
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申请
无需再返回户籍地办理
申领材料
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0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未登记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来 源|江西公安、户政大队
核 发|周长华
审 核|涂珊
编 辑|彭垠